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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关停养殖场征收赔偿项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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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养殖场被非法强拆的,被拆迁人可以收养相关的证据,到行政机关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利益。强拆禁养区内的养殖场不合法。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禁养区内的养殖场未进行拆迁补偿的,是禁止强制拆迁的,但如果已经进行补偿,而拒绝搬迁的除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第二十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依法申请人民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一、拆迁后拆迁补偿协议书有什么作用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是非常重要的文书,主要的作用是拆迁补偿的依据,以及因拆迁补偿问题产生纠纷时的证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2种观点: 如果是违建,是不存在强拆的说法的,违建是可以依法拆除的。但拆除违法建筑也是可以申请赔偿的。认定是否为违章建筑是行政部门的职责,强行拆除违章建筑也是执法部门的职责,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能擅自拆除,此应予以赔偿。法律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3种观点: 强拆养殖场合法吗法律分析:若养殖场系违法建筑物,且强拆养殖场的行政机关已经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且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行政机关强拆养殖场合法,否则违法。法律依据: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只要办理了相关的养殖手续,就不算违建。法律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第十一条 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二)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三)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

第2种观点: 小型养殖场要办环评。如果没有经过环境评价而建设的养殖场属于违法建设,不受法律保护。根据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符合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满足动物防疫条件,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大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大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管理目录,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商农牧主管部门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应当包括:畜禽养殖产生的废弃物种类和数量,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方案和措施,废弃物的消纳和处理情况以及向环境直接排放的情况,最终可能对水体、土壤等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的影响以及控制和减少影响的方案和措施等。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依法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而未进行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法律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农牧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 县级以上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循环经济工作的组织协调。 县级以上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和各自职责,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乡镇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看具体情况来判定:1、养殖场如果手续健全,即土地经过确权,有土地所有权的,则该养殖场不算违章建筑。2、没有任何手续而私自建场养殖,则属于违章建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第1种观点: 环保下,禁养区养殖场被强拆,如何维权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养殖场被非法强拆的,被拆迁人可以收养相关的证据,到行政机关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征地补偿费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2种观点: 如果是违建,是不存在强拆的说法的,违建是可以依法拆除的。但拆除违法建筑也是可以申请赔偿的。认定是否为违章建筑是行政部门的职责,强行拆除违章建筑也是执法部门的职责,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能擅自拆除,此应予以赔偿。法律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3种观点: 强拆养殖场合法吗法律分析:若养殖场系违法建筑物,且强拆养殖场的行政机关已经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且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行政机关强拆养殖场合法,否则违法。法律依据: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第1种观点: 基本农田建养殖场会被拆除。在集体土地上是可以进行畜牧业养殖的,但是集体土地又分为基本农田和非基本农田,是否所有的土地都能进行畜牧业养殖?如果拟占用的耕地属于基本农田,则不得占用搭建养殖场。如果拟占用的耕地属于非基本农田,则在符合《畜牧法》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用于建养殖场。根据国土资源部在《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中规定: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一、彩钢瓦棚拆除国家彩钢瓦大棚出现占用了基本农田或者养殖用地,林地等情况,就属于违规违章的建设,一律发现就要全部拆除,或者是限期拆除。但是在建设用地上建设的,就可以不用进行拆除,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来,按照土地的性质,确实不想拆除的,可以去尝试提交申请到申请改变占地的土地性质。二、开养殖场需要什么手续(一)养殖业主向所在街镇提出养殖项目申请;(二)所在地街镇对养殖场选址实地踏勘,对在适养区内且符合条件的,出具同意养殖项目的批复意见和适养区证明,并函告区畜牧兽医局;(三)区国土部门根据养殖场选址情况进行审核,对不在基本农田范围内的,出具非基本农田证明;(四)区畜牧兽医局对符合畜禽养殖发展规划的出具符合养殖发展规划证明;(五)区对新建养殖项目进行备案;(六)养殖业主向环保部门申请办理环保手续;(七)养殖业主向区国土局申请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八)养殖场建设完成后,向区畜牧兽医局申请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2019年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养殖场还要拆,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二)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三)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一条 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二)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三)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

第3种观点: 1、居民聚集区1000米内的养殖场,影响居民生活,要拆除某地一家养鸭厂,建了好几年了,位于村子南边500米附近。由于南边地势高,一到刮风的时候,村里人都得闻这家养殖场的鸭粪味道。村里农民忍无可忍,就把这个养殖场给举报了,乡镇上很快就进行了拆除。根据《畜禽生产技术规范》,养殖场要远离交通主干道,距离居民聚集区1000m以上,距离河流500m以上。这里的居民聚集区主要是指城镇人口聚集区,那么建在城镇周边,又距离不达标的农村养殖场是要面临拆除的,因为养殖场排放的粪便气味非常重,既不环保也危及人们的身心健康,所以要进行拆除。对于村屯人口居住区,环保部曾经做出过专门解释,村屯居民区不属于城市和城镇居民区。因此,不属于该技术规范规定的人口集中区。也就是说,这个距离并不意味着一定要拆除,而是要根据地方的相关环评及禁养规定来确定。2、环保不过关的养殖场,整改不了的要拆除近些年来,发生过多次动物疫情,为了安全起见,环保部门对于养殖场的环境管控特别严格,一是为了保障养殖场生产达到环保要求,二是为了保障人们的健康安全。如果养殖场的牲畜养殖不合规定,所产生的废土或者废料处理不得到,造成了周边环境的污染和土壤污染。那么这样的养殖场是要进行关停的。3、自然保护区附近的养殖场,要予以拆除这是因为,自然保护区内都是一些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法律规定必须要保护。有些养殖场建在这里或附近,虽然能利用好自然保护区优良的水土空气环境,提高牲畜质量和价格,但是却不利于自然保护区的,因此是必须要拆除的。4、划定的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应当拆除自从2016年国家对于禁养有了要求后,各地都相继出台了自己的禁养文件,对于当地一些区域划定了适养区和禁养区,其中就规定禁养区是严禁养殖的。那么被纳入禁养区的养殖场也是要进行拆除的。禁养区养殖场拆迁,该不该补偿?很多人认为既然养殖场都被纳入禁养区了,那么理所当然应当进行拆除,不需要补偿,这个观念是错误的。禁养区的养殖场,只要是合法的,也是要进行合理补偿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对污染严重的养殖场进行清理整治的,导致养殖户遭受到了经济损失,将由县级以上依法予以补偿。而且根据前段时间此前的会议要求,对于禁养区内的养殖场进行拆除时,也要另行安排重建。这是对养殖户的一个福利。另外,对于手续不全或无手续的养殖场也要进行评定,如果是划定禁养区前建成的,时间较长,或获取得地方许可的,那么在拆除时也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评估补偿。

第1种观点: 环保关停养殖场补偿方案有哪些?对按时关闭、拆迁养殖场主,一般补偿方案是会给予存栏畜禽和养殖场两方面的补贴和奖励,同时给予相关从业人员每人4000元的再就业培训补助。但逾期的一律不予补助和奖励。养殖场(鱼塘、养猪、羊、牛等)的征收补偿包括四方面:对地的补偿;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停产停业的补偿;合理的拆迁费用。其一,对地的补偿:(1)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2)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其二,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有房屋的,最低补偿建筑成本价;有果树的,按照是否属于盛果期进行补偿。其三,停产停业的补偿:依照自己前三年的年均收入衡量自己的停产停业损失,最终按照“停产停业期限”与“停产停业年均收入”的乘积来判断。第四,合理的搬迁费用:搬迁自己各种设备、动物、生活用品所需的合理费用。综合上面所说的,环保要求关停养殖场的,那么对于就需要支付当事人相应的补偿,但对于补偿的方案就会以现有的畜禽和场地来进行补偿,对于补偿的标准就没有统一性,需要由双方来进行协商,但只要关停的时候确定,那么作为养殖场就要遵守规定,从而才不会承担其它责任。

第2种观点: 一、养殖场被征收怎么赔偿1、养殖场被征收需要的赔偿如下:(1)设备折旧及搬迁的补偿,当事人在对养殖场内的设施设备评估后可以进行折旧的补偿;(2)养殖场剩余物料搬迁时产生的搬迁费等都可以获得补偿;(3)禽畜出清补偿,这一项补偿一般是按照存栏禽畜的大小和种类进行补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二、什么情况下可以征收土地因军事、外交、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防灾、文物保护、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第3种观点: 环保关停养殖场补偿的项目有哪些?养殖场拆迁没有统一的赔偿标准,主要是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等。您的养殖场未办理相关手续,确实存在法律上的效力瑕疵。但是,由于该养殖场是建设在自己的承包地内,该效力瑕疵不影响您获得相应的补偿,因为房屋是否是违法建设,需要规划部门的专门认定。1.对地的补偿:(1)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2)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2.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有房屋的,最低补偿建筑成本价;有果树的,按照是否属于盛果期进行补偿。3.停产停业的补偿:依照自己前三年的年均收入衡量自己的停产停业损失,最终按照“停产停业期限”与“停产停业年均收入”的乘积来判断。4.合理的搬迁费用:搬迁自己各种设备、动物、生活用品所需的合理费用。有关环保关停养殖场的相关补偿项目和标准,在法律上是没有统一的规定的,涉及到相关事项的处理上,应当严格基于实际造成的损失来进行赔偿,特别是对于停产停业的损失,还需要由养殖场来进行举证处理,最后再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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