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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需要双方签字过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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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卖房需双方签字,个人财产只需房主签字。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以及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

法律分析

卖房是否需要夫妻双方到场签字过户要看房屋的所有权归属情况。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卖房时当然需要夫妻共同签字。属于夫妻一方个人的房产,卖房时只需要房主一人签字。也就是要看房产证上有几个人的名字。如果有两个人,在签订合同时就需要有两个人的名字。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拓展延伸

房屋交易的法律要求和程序

房屋交易的法律要求和程序涉及多个方面。首先,卖房需要双方签字过户,这是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的重要步骤。卖方和买方必须在相关文件上签字确认,包括房屋买卖合同、产权证书转让书等。签字过户是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证明,也是保护双方权益的重要手段。除了签字过户,还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如房屋评估、税费缴纳、产权过户登记等。此外,根据不同地区的法律规定,可能还需要满足特定条件,如办理房屋抵押解除、公证等。因此,在进行房屋交易时,务必了解当地的法律要求和程序,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结语

在进行房屋交易时,双方签字过户是确保合法有效的重要步骤。除了签字确认,还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如评估、税费缴纳、产权过户登记等。根据不同地区的法律规定,可能还需要满足特定条件。因此,在房屋交易中,了解当地法律要求和程序至关重要,以确保交易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第四十六条 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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