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要求离婚的孩子不同意是否离婚,这取决于夫妻关系是否已经破裂,与孩子是否同意无关。如果确认夫妻关系破裂,没有和解的可能,将被允许离婚。
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况如下:
(1)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
(3)、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2年的;
(5)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6)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没有建立夫妻关系,难以共同生活的;
(7)婚前隐瞒精神疾病,婚后无法治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疾病并与对方结婚,或者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有精神疾病,治不愈;
(8)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无和好可能;
(9)因感情不和,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分居满一年,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10)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提起诉讼离婚,或过错一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一方又起诉离婚,确实没有和好的可能;
(11)一方被依法判期徒刑,或者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关系的;
(12)一方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
(13)夫妻关系因其他原因破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