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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借款合同书(5篇)

来源:好车汽车网

担保借款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借款人)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出借人)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担保人)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向甲方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本合同中借款或贷款为同一含义。

  第一条 借款的金额、时间、用途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资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 (小写) 元。

  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共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借款的期限、利率均以实际划款的行凭证时间为借款起始时间。

  3.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资金用途仅限于: 甲方(培训类)不得将资金用于除合作办学机构教育培训之外的活动,且甲方(办学类)不得提供虚假凭证或擅自改变资金的用途。

  第二条 借款的还款方式 借款本息按以下第 种方式归还:

  A、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甲方从乙方发放贷款的次月开始,按月等额还借款本息,还本付息日定为每月的____日(遇节假日顺延)。每月等额还贷本息金额为: 。

  B、等额本金。本金按月按借款借据载明的期限分期归还,利息按月计收,最后一笔贷款清偿时利随本清。利息若按月计收结息日为每月的____日。

  C、分期等额递增还款方式。指整个贷款期间内,客户每月归还本息金额按预先约定的方式规律性递增。每还款 次递增一次,递增的金额为 元 , 每月递增的还本付息日为每月的____日(遇节假日顺延)。

  D、分期等额递减还款方式。指整个贷款期间内,客户每月归还本息金额按预先约定的方式规律性递减。每还款 次递减一次,递减的金额为 元 ,每月递减的还本付息日为每月的____日(遇节假日顺延)。

  E、其他方式: 。 借款实际放款日和到期日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条 借款的利率

  1.贷款利率选择如下第 种方式: 本合同执行固定贷款利率,为月利率 ,借款期限内不变。 本合同执行浮动贷款利率,本合同签订时根据中国人民行公布施行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按一定浮动方式和比例(即上浮或下浮 ,择其一)确定为月利率 ,具体计算公式为:月利率______________(以借款借据载明的利率为准,浮动方式和比例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变)。如遇中国人民行公布施行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则本合同贷款利率以调整后的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按上述浮动方式和比例调整。每季末结息日为利率重新定价日,如有调整,于利率重新定价日之次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计算。 其他方式: 无论采用哪种利率方式,日利率的计算基准均为每月30天,换算公式为: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贷款的发放和支付 乙方应在合同生效且甲方办妥相关的借贷手续、担保手续、以及乙方要求的全部手续后,向甲方实施贷款的发放和支付。

  1.甲方授权乙方将借款转入以下第 项账户: 甲方开立在 行的帐号为 的账户。 甲方指定的户名为 帐号为 的账户。

  2.甲方选择分期提款的,应当书面确认分期提款事项。分期提款的,贷款期限不予延长,甲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还款,并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借款期限支付利息。

  3.甲方在贷款审核批准之后,在贷款资金转入指定的借款账户之前,必须向乙方支付贷款金额的2%作为此次贷款的风险准备金。该项风险准备金在甲方还款完毕之后退还给甲方账户,或直接抵扣最后几个月的还款。

  第五条 提前还款 乙方在甲方出现一些违约现象或者严重影响到还款的因素时可以要求甲方提前还款,但需要在还款日之前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 甲方有权自主提前还款,甲方要求提前还款的至少应在还款日之前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后按规定的提前还款方式去还款。 甲方提前归还借款,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借款天数计收贷款利息。

  第六条 借款展期 甲方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前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同意后签订借款展期书面协议。

  第七条 还款

  1.甲方选择的贷款还款方式为:

  2.还款资金的

  3.预计的还款时间表为:

  第 担保方式

  1. 本合同的借款担保形式为 个人无限连带保证。 借款方请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 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责任。

  2. 其保证条款约定: 本合同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人的担保范围如下:

  ①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② 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第九条 逾期和挪用

  1.甲方未按约定期限归还借款,乙方对逾期的借款从逾期之日起计收违约金,每逾期一天应计收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逾期之日双方正在执行的贷款利率(1 %)。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乙方对挪用的借款从挪用之日起计收违约金,每挪用一天,应计收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逾期之日双方正在执行的贷款利率(1 %)。

  3.对既逾期又挪用的贷款,违约金按照上述第一款和第二款约定的违约金中较高的违约金标准计收。

  4.甲方未按时支付利息的,乙方对甲方未按时支付的利息从欠息日起按本条第一款确定的违约金计收标准计收违约金。

  5.如遇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调整(重新定价),逾期违约金及或挪用违约金随之调整。计收违约金自调整之日分段计算。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① 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③ 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贷款的行为。

  2.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①按中国人民行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

  ② 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③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十一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乙方所在住所地人民管辖。 因甲方违约致使乙方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甲方应承担乙方为此支付的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

  第十二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及所涉债务完全清偿时终止。

  第十三条 合同签订 合同需签署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丙三方各一份。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1.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

  2.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指定本合同载明的住所地为通讯联系地址,任何书面通知只要发往该地址,均视为有效。甲方在通讯及联系地址变更时,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

  3.除非有可靠、确定的相反证据,乙方有关本金、利息、费用和还款记录等内容的内部帐务记载,乙方制作或保留的甲方办理提款、还款、支付利息等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单据、凭证及乙方催收贷款的记录、凭证,均构成有效证明本合同项下债权债务关系的确定证据。甲方不能仅因为上述记录、记载、单据、凭证由乙方单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异议。

  4.更多其他约定,具体为: 。

  第十五条 声明条款

  1.甲方清楚的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借款用途、还款时间金额。

  2.甲方已阅读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相应的法律后果已经全部知晓并充分了解。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 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借款合同书

  抵押权代理人:

  抵 押 人:

  债券发行人:

  第一章 总则

  根据《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之规定,为了确保丙方于 年 月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债权的实现,乙方愿意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为丙方从债券持有人融入资金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根据 ________要求,甲方代理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体债券持有人(即本合同项下抵押权人,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与乙方和丙方签订本合同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

  丙方作为债券发行人,在此承诺对此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抵押工作提供全面协助和便利。

  甲方行使权利的期限为:在抵押登记机关登记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券到期日止,其后本合同项下权利由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以及其他债权人分别或联合行使。

  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资产抵押担保,为明确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义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章 定义

  第一条 债券发行人__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特种金融债券的金融机构,即丙方。

  第二条 特种金融债券__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丙方发行的专门用于清偿证券回购债务的有价证券。

  第三条 抵押人__即本合同项下乙方,指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为丙方发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进行担保的第三人。

  第四条 抵押权人__指丙方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部债券持有人。

  第五条 抵押权__指在抵押民法典律关系成立后,当丙方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义务时,甲方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资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资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六条 抵押资产价值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或甲方确认的评估机构评定。

  第三章 甲方声明

  第七条甲方作为本合同项下抵押权人的代理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声明:

  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出租、转让给第三人的,其出租、转让行为无效,甲方仍可对抵押资产行使权利;

  2. 任何第三人对债券持有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产生侵害,甲方有权提起诉讼;

  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再设立任何形式抵押的,其抵押行为无效;

  4. 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只能用于防范特种金融债券到期兑付风险;

  5. 如丙方提前或如期清偿债务,乙方可要求甲方通知抵押登记机关解除抵押登记;

  6.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每年投保财产险,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7. 当本合同项下的设定的抵押物价值不足抵偿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提供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偿还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止。

  第四章 乙方声明及保证

  第 乙方作为本合同项下抵押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声明及保证:

  1. 乙方董事会已同意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进行抵押;

  2.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是乙方依法取得并合法占有的;

  3.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上的建筑物为乙方合法取得并具有完整的所有权;

  4. 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在权属方面不存在任何争议;

  5. 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在建筑和使用上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6. 设立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抵押不会受到任何;

  7. 在本合同签字前未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设立过任何抵押和转让;

  8. 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9. 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如在本合同签订之时已部分或全部出租,乙方保证将设立抵押事宜通知承租人,并将有关出租情况书面通知甲方;

  0. 根据《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之规定,甲方作为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签订本合同,债券持有人和甲方可行使抵押权,也可委托其他代理人行使抵押权,乙方不就此提出抗辩;

  . 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债务未获清偿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要求抵押登记管理部门解除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抵押登记;

  2. 当本合同项下的设定的抵押物价值变化,不足以担保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将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偿还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止;

  3. 乙方保证每年度依法进行营业执照年检,并在其营业执照有效期满之前,续办工商登记手续。

  第五章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的主债权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

  第六章 债券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第十一条 债券发行人应在债券到期日或在此之前偿还债券本金及相应利息。

  第七章 抵押担保的范围

  第十二条 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包括:债券本金、利息、罚息、应支付给乙方的托管费用,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第八章 抵押资产

  第十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包括:

  以上抵押资产建筑面积共计

  第十四条 根据____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经甲、乙、丙三方确认,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价值为人民币。

  第十五条 有关资产抵押的有效证明文件和资料,乙方应根椐甲方要求,交甲方保管。

  第九章 抵押资产的占管

  第十六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由乙方占管。乙方在占管期间应维护抵押资产的完好,甲方有权检查抵押资产的管理情况,并提出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的要求。

  第十七条 乙方占管的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应及时向甲方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发生毁损、灭失的原因证明。

  第十 在抵押期间,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因毁损、灭失而获得的赔偿金,属于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

  第十九条 在抵押期间,因其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而取得的保险金,乙方应书面要求并保证保险公司汇入甲方指定帐户,该项资金作为抵押资产。

  在乙方另行提供了经甲方认可的、相当的抵押资产并进行抵押登记后,甲方应将该保险金返还给乙方。

  在主债务履行期满而债务未获清偿前,甲方有权从该保险金中优先受偿。

  第二十条 乙方在抵押期间,应为抵押资产投保,并按期足额交纳保险费,履行《保险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义务。

  第十章 抵押资产的处分

  第二十一条 甲方在代理抵押权人行使本合同项下抵押权时,有权采取如下方式:

  1.依据法律规定,将抵押资产折价以抵偿丙方所欠的债务。

  2.依据法律规定,将抵押资产拍卖、变卖以取得价款优先受偿。

  3.甲、乙、丙三方就甲方行使抵押权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______________调解和处理。

  第二十二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处分抵押资产时,乙方和丙方应给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二十三条 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处分权利包括部分处分权和全部处分权。

  第十一章 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根据乙方的抵押资产价值变化情况,可要求乙方对其所抵押的资产进行调整,包括更换和增加抵押资产。

  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有关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所有合法有效证明及有关资料 。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协助以避免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权益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4.为保证债券持有人利益,甲方有权在抵押期间,对抵押资产状况进行监督,并组织评估机构进行再评估和出具评估意见。

  5.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处分部分或全部抵押资产,并从处分后的价款中代理抵押权人优先受偿。

  (1 ) 乙方或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宣告解散、破产或歇业的;

  (2) 丙方与第三人发生诉讼,判决丙方败诉,以致对丙方清偿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产生重大影响的;

  (3) 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还款期限已到,丙方未归还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的;

  (4) 出现使甲方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债权难以实现或无法实现的其他情况 。

  6. 甲方处分抵押资产所得,不足以清偿其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全部债务的,有权依法另行追索;清偿其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应将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 。

  7. 当因国家需要征用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时,甲方有权依法要求乙方重新设定或增加抵押资产,以确实保障甲方的权益不受损害。

  8. 在丙方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甲方应通知乙方和有关登记机构解除抵押。

  第二十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有关抵押资产的所有合法手续和有效证明资料。

  2.乙方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财产保险、鉴定、评估、登记、过户、保管和审查本合同项下增加或变更资产的律师服务等费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抵押资产作出转让、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

  4.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5.在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时,乙方有义务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免受侵害。

  6.在丙方或乙方清偿了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全部债务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解除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抵押登记。

  7.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及资产评估机构,做好抵押期间抵押资产状况的监督和再评估工作。

  8.当本合同项下设定的抵押物价值,在抵押期间发生变化,不足以担保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时,对不足部分乙方有义务应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清偿时止。

  第二十六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丙方应协助甲、乙双方办理抵押资产登记手续。

  2. 在甲方行使本合同项下权利时,丙方应按甲方要求给予协助。

  3. 在甲方或其他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提起诉讼以实现抵押权时,应给予协助。

  4. 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抵押资产状况的情况说明,如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价值变化或其他使抵押权的实现有可能遇到障碍的情形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乙双方对抵押资产进行调整,包括更换或增加抵押资产。

  5. 对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关抵押材料的真伪负有审查义务。

  6. 督促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

  第十二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有关人员的变动而对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造成影响。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乙方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给债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损失时,丙方负有连带责任。

  第二十 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给债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1. 隐瞒抵押资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被监管或已经设立抵押等情况的;

  2. 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有关抵押资产完备手续和真实资料的;

  3.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处分抵押资产的。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条 不可抗力指订立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造成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

  第三十条 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须进行修改时,乙方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乙方在本合同中应承担的义务,不影响或不侵犯甲方在本合同项下享有的权益。

  第十四章 抵押登记

  第三十一条 在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乙、丙三方应到当地有关的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资产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五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二条 如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通过协商或调解方式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在__________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六章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自到有关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合同并到有关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或解除抵押登记。在书面合同达成并至登记机构办理变更或解除手续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的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第十七章 附件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以下文件均为复印件):

  1.__________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2. _________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

  3. _________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第十八章 附则

  第三十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抵押登记机关、_________各执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借款合同书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_______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丙方:_______

  第一条 贷款

  1.  贷款金额:见本合同第九条。

  2.贷款用途:见本合同第九条。

  3.贷款期限: 见本合同第九条。

  实际贷款金额和起止日期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以个人贷款出账凭证为准。

  4.贷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人民币贷款利率以第九条约定为准,按借款的实际天数计息,日利率=年利率360.

  (1)合同已签订贷款发放前,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的,乙方按调整后的基准利率依本合同第9.4条约定的浮动方式对本合同约定利率进行相应调整,并按调整后的利率发放贷款。

  (2)贷款期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的,对于约定的还款方式为分期还款(包括等额还本付息法和等本还款法)的贷款,乙方按调整后的基准利率依本合同第9.4条约定的浮动方式对本合同约定的利率进行相应调整;对于约定的还款方式为非分期还款的贷款,乙方按调整后的基准利率依本合同第9.4条约定的浮动方式对本合同约定利率按年进行调整。

  约定的调整方式为按月进行调整的,调整日为基准利率调整日后的第一个结息日。

  约定的调整方式为按季度进行调整的,调整日为贷款发放月每顺延三个月的结息日。

  约定的调整方式为按年进行调整的,每年调整日为贷款发放月年度对应月份的结息日。

  遇基准利率多次调整的,乙方按调整日最新的基准利率进行相应调整。如果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浮动范围,使得上述约定的贷款利率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下限时,则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调整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下限。

  (3)国家变更利率确定方式、调整方式和计息方法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上述利率调整乙方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5.每月结息日为贷款发放日的对应日,贷款发放日如为29、30、3 日的,结息日为每月28日,但合同项下贷款还款方式为按月付息到期还本的,贷款结息日为每月xx年还款时,贷款利率为年利率。选择低供贷还款方式时,还款总期数以双方在第十条约定为准。)

  (2)等本还款法:按月等额还本、递减付息,计算公式如下:

  每期还款金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借款总额累计偿还本金额)___月利率

  (选择低供贷还款方式时,还款总期数以双方在第十条约定为准。)

  (3)净息还款法: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4)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5)其他还款方式。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丙方: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

担保借款合同书

  借 款 协 议  甲方(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乙方(出借方):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电话:  鉴于:  甲方是一家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的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经营项目的实施临时需要资金周转,乙方有闲置资金。为此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借款协议,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借款金额: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双方  确认:由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提供上述借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户名: 。  

  二、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  限为 6 个月。  

  三、借款利率  双方确认: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到期甲方一次性还付本金,无需支付利息。  

  四、借款用途  甲方承诺:本借款仅限于用于甲方生产经营的资金周转,专款专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偿还  

  1、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 十五 天应向乙方提出书面延期申请,届时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 十五 天向甲方提出书面还款申请。  

  六、违约和违约处理  

  1、下列情况均属甲方违约:  

  (1)甲方未能按协议计划用款和按时还款。  

  (2)未经乙方同意改变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违反本协议其他条款事项。  

  2、根据违约情况,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甲方如违反本协议借款用途的规定,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对违约部分借款加收最高不超过 20% 的罚金。  

  (2)甲方未能按期还款,则每迟延一天,应按照借款额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双倍为标准支付违约金,直至本息结清。  

  七、其他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各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2、本协议共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方(甲方):(盖章)  出借方(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附件:  

  1、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担保借款合同书

  客户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出借人: (以下简称乙方)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担保人: (以下简称丙方)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向甲方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本合同中借款或贷款为同一含义。  

  第一条 借款的金额、时间、用途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资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 (小写) 元。  

  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共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借款的期限、利率均以实际划款的行凭证时间为借款起始时间。  

  3.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资金用途仅限于: 甲方(培训类)不得将资金用于除合作办学机构教育培训之外的活动,且甲方(办学类)不得提供虚假凭证或擅自改变资金的用途。  

  第二条 借款的还款方式  借款本息按以下第 种方式归还:  

  A、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甲方从乙方发放贷款的次月开始,按月等额还借款本息,还本付息日定为每月的____日(遇节假日顺延)。每月等额还贷本息金额为: 。  

  B、等额本金。本金按月按借款借据载明的期限分期归还,利息按月计收,最后一笔贷款清偿时利随本清。利息若按月计收结息日为每月的____日。  

  C、分期等额递增还款方式。指整个贷款期间内,客户每月归还本息金额按预先约定的方式规律性递增。每还款 次递增一次,递增的金额为 元 , 每月递增的还本付息日为每月的____日(遇节假日顺延)。  

  D、分期等额递减还款方式。指整个贷款期间内,客户每月归还本息金额按预先约定的方式规律性递减。每还款 次递减一次,递减的金额为 元 ,每月递减的还本付息日为每月的____日(遇节假日顺延)。  

  E、其他方式: 。  借款实际放款日和到期日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条 借款的利率  

  1.贷款利率选择如下第 种方式:  本合同执行固定贷款利率,为月利率 ,借款期限内不变。  本合同执行浮动贷款利率,本合同签订时根据中国人民行公布施行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按一定浮动方式和比例(即上浮或下浮 ,择其一)确定为月利率 ,具体计算公式为:月利率______________(以借款借据载明的利率为准,浮动方式和比例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变)。如遇中国人民行公布施行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则本合同贷款利率以调整后的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按上述浮动方式和比例调整。每季末结息日为利率重新定价日,如有调整,于利率重新定价日之次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计算。  其他方式:  无论采用哪种利率方式,日利率的计算基准均为每月30天,换算公式为:日利率月利率30  

  第四条 贷款的发放和支付  乙方应在合同生效且甲方办妥相关的借贷手续、担保手续、以及乙方要求的全部手续后,向甲方实施贷款的发放和支付。  

  1.甲方授权乙方将借款转入以下第 项账户:  甲方开立在 行的帐号为 的账户。 甲方指定的户名为 帐号为 的账户。  

  2.甲方选择分期提款的,应当书面确认分期提款事项。分期提款的,贷款期限不予延长,甲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还款,并按照本合同

  第三条约定的借款期限支付利息。  

  3.甲方在贷款审核批准之后,在贷款资金转入指定的借款账户之前,必须向乙方支付贷款金额的2%作为此次贷款的风险准备金。该项风险准备金在甲方还款完毕之后退还给甲方账户,或直接抵扣最后几个月的还款。  

  第五条 提前还款  乙方在甲方出现一些违约现象或者严重影响到还款的因素时可以要求甲方提前还款,但需要在还款日之前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  甲方有权自主提前还款,甲方要求提前还款的至少应在还款日之前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后按规定的提前还款方式去还款。  甲方提前归还借款,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借款天数计收贷款利息。  

  第六条 借款展期  甲方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前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同意后签订借款展期书面协议。  

  第七条 还款  

  1.甲方选择的贷款还款方式为:

  2.还款资金的来源:

  3.预计的还款时间表为:  

  第 担保方式  

  1. 本合同的借款担保形式为 个人无限连带保证。  借款方请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  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责任。

  2. 其保证条款约定:  本合同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人的担保范围如下:  

  ①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② 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第九条 逾期和挪用  

  1.甲方未按约定期限归还借款,乙方对逾期的借款从逾期之日起计收违约金,每逾期一天应计收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照本合同

  第五条约定的逾期之日双方正在执行的贷款利率(1 %)。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乙方对挪用的借款从挪用之日起计收违约金,每挪用一天,应计收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本合同

  第五条约定的逾期之日双方正在执行的贷款利率(1 %)。  

  3.对既逾期又挪用的贷款,违约金按照上述

  第一款和

  第二款约定的违约金中较高的39;违约金标准计收。  

  4.甲方未按时支付利息的,乙方对甲方未按时支付的利息从欠息日起按本条

  第一款确定的违约金计收标准计收违约金。  

  5.如遇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调整(重新定价),逾期违约金及或挪用违约金随之调整。计收违约金自调整之日分段计算。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① 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③ 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贷款的行为。

  2.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1.按中国人民行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  

  2.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3.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十一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乙方所在住所地人民管辖。  因甲方违约致使乙方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甲方应承担乙方为此支付的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  

  第十二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及所涉债务完全清偿时终止。  

  第十三条 合同签订  合同需签署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丙三方各一份。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1.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予

  第三人。  

  2.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指定本合同载明的住所地为通讯联系地址,任何书面通知只要发往该地址,均视为有效。甲方在通讯及联系地址变更时,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  

  3.除非有可靠、确定的相反证据,乙方有关本金、利息、费用和还款记录等内容的内部帐务记载,乙方制作或保留的甲方办理提款、还款、支付利息等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单据、凭证及乙方催收贷款的记录、凭证,均构成有效证明本合同项下债权债务关系的确定证据。甲方不能仅因为上述记录、记载、单据、凭证由乙方单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异议。  

  4.更多其他约定,具体为: 。  

  第十五条 声明条款  

  1.甲方清楚的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借款用途、还款时间金额。

  2.甲方已阅读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相应的法律后果已经全部知晓并充分了解。  借款人(签字、盖章): 时间:  担保人(签字、盖章): 时间:  出借人(签字、盖章):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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