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房租出租都需要如下:
1、纳税人到主管地税所办税服务中心领取并填写《代开申请表》一份
2、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申请代开人的合法身份证件
(2)付款方对所房屋租赁的面积、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或租赁合同。
(3)房产证原件(出示)、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出示)、复印件
3、税务机关承诺时限。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4、税款缴纳。代开主管税务机关采取“先缴税,后开”,一般税务机关实行“一窗式”服务,即,一个征税窗口完成缴税、代开工作。
开租房流程如下:
1、房屋出租人携带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或其他证明房屋性质的资料,用于地税局及代征单位判定出租房屋性质,办理相关税款缴纳手续;
2、缴纳税款后,地税局或代征单位为房屋出租人开具完税证;
3、房屋出租人为承租人在地税局或有条件代开的代征点申请代开(代征点如果没有代开条件,可持完税证到房屋所在区地税局申请代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需要临时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依照税收法律、行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税务机关根据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