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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房屋出租合同(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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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房屋出租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坐落、面积及状况

  出租房屋坐落于安庆市__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住宅。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一年,出租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及付款方式

  1、年租金为(人民币)万元,押金万元。

  2、承租方应在合同签定生效后日内足额缴纳租金。

  第五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水、电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支付,并由承租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屋内设施: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必须按时提供合同规定的出租房屋,否则每逾一天,按年租金总额的0。1%交纳违约金。

  2、承租方必须按时缴纳租金,否则每逾一天,按年租金总额的0。1%交纳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正本两份,出租方与承租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贰份。

  出租方(签字):

  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承租方(签字):电话:年月日

苏州市房屋出租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租房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 委托代理出租房屋坐落于杭州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该物业),面积:_______㎡,出租意向价格:________元/㎡.天或 元/月(按实际成交价格为准)。

  2、 该物业装修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甲方确保向乙方提供的该物业详细信息真实有效,积极配合接洽乙方介绍的客户。

  4、 该物业租赁成功,由乙方负责办理签署正式房屋租赁合同,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清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壹个月租金计算,支付时间为:甲方收到第一期房款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5、 代理期内,甲方与乙方所介绍的承租方私下完成租赁交易或利用了乙方提供的信息、机会等条件但未通过乙方而与第三方完成租赁交易的,都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该物业实际代理服务费的贰倍,同时本协议终止。

  6、 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承租方签定租房协议并支付租房定金后,承租方违约并已预付定金的,甲方同意将其依法没收定金的50%支付给乙方,作为代理服务费。

  7、 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承租方签定租房协议并支付租房定金后,甲方违约的,甲方仍须按该房屋半个月租金标准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

  8、 甲方已完全理解上述条款,自愿承担本协议涉及的全部法律责任。

  9、 其他约定:

  甲方:(签章)

  乙方: 

  身份证号: 经办人: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签定时间: 年月日

苏州市房屋出租合同

  出租单位:

  承租单位:

  第一条 租赁房屋坐落在 ,间数 ,建筑面积 ,房屋质量 .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提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三年。超过三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三条 年租金(大写) (每月 元/平方)

  合计租金(大写)

  第四条 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

  第五条 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

  第六条 租赁房屋的用途:

  第七条 租赁房屋的维修: 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 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

  第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

  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

  第九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

  第十条 定金(大写) 元。承租人在 前交给出租人。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 个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 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8、遇需要拆迁时。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 个月以上;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第十二条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

  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平湖市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人(章)

  承租人(章)

  鉴(公)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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