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维保服务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实际,签订本消防安全服务承诺书。
一、认真执行有关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以"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为警示,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每个消防系统使用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我司将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完好有效。
三、每日应有专人检查安全,做到断水、电、关窗门;各种用电设备、仪器必须保证正常运行,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设备、仪器带病作业。
四、安装和修理用电设备应由电工或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室内电路不准变动,因工作必须变动时,要经学校批准。
五、不准学生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私拉电线,以防火灾。
六、此承诺书一式三份,学校一份,维保一份,存档一份。
七、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其他要求可根据学校要求合理增加。
2022年 05月 06日
服务工作目标及质量标准
(1)服务工作目标
1. 极端负责、精益求精;
2. 维护期间不影响学校正常工作;
3. 24小时热线服务,随叫随到;
4. 提供维保相关制度(包括自行制定和消防局要求的),明确维保责任,严格按学校批准的维保方案对各系统维保,我公司在接到通知后未能按要求到现场处理或处理不当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我公司负责。
5. 对所有发生故障的消防设备、器件维保方负责修理,如不能修复,我公司应出具相应的检修报告说明原因。
(2)质量标准
如我公司能有幸承接本项目消防系统设施维护保养工作,我公司承诺本项工程整体质量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消防规范的要求、同时也将满足贵学校提出的质量要求。